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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门一小区水费超过3.8元 物价部门责令其纠正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莉 2016-01-10 07:36:16
[摘要]2015年12月15日西安市开始执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元 立方米。物价部门再次提醒,如有小区拒不执行阶梯水价或乱收水费,业主可拨打12358投诉。

  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2015年12月15日西安市开始执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元/立方米。但是业主蓝先生反映,自己小区水费从之前的3.8元涨至4.7元,他向物价部门反映后,物价部门责令物业立即纠正。

  蓝先生住在明德门长江丰泽园小区,小区按月抄表收水费。近日他去交水费,物业每立方米水要收4.7元,这超过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元。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1月8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自来水是从旁边小区接入的,向他们收取每立方米3.7元,他们向业主加5角钱损耗,并非业主反映的4.7元。物价工作人员责令立即纠正,必须执行3.8元的终端水价。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申请直接接入自来水。

  据介绍,近一个月来,物价部门已接到多起关于水价上涨的投诉。物价工作人员说,目前来看,很多投诉都是因为物业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在3.8元终端水价上又加收了二次管网运行费或损耗。

  物价部门再次提醒,如有小区拒不执行阶梯水价或乱收水费,业主可拨打12358投诉。

  关于阶梯水价,这三个方面要知道:

  问题一:何时开始按3.8元的标准收费?

  龙首村虹桥雅轩小区的张先生问,小区是先用水后付费,每月抄表,2015年12月15日开始实行阶梯水价,那么15日之前已用的水还没付费,是否也要按3.8元收费?

  解读: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阶梯水价自2015年12月15日后第二次抄见水量起执行,因此,当月水费仍按原标准收取,下一次抄表结算时水费按3.8元收取。用卡买水的业主,根据小区和自来水公司抄表结算的日期,确定具体阶梯水价结算时间。

  问题二:小区公摊水费如何收取?

  城北汇林华城小区物业王经理说,小区用水是先买后用,之前水费是3.5元,自来水公司跟物业收2.9元,物业加收的0.6元包括损耗、二次加压设施运行费用以及公共用水等,而物价局规定的0.5元的二次供水运行费并不包括用水公摊,物业是否可以另外收取?

  解读: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所谓的公摊用水费用应该包含在物业费运行成本之中,物业不得再另外收费。

  问题三:用卡买水用不用抄表?

  有小区业主询问,他们是用卡到物业买水,每年用了多少水量根本不知道。物业公司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不抄表,是根据业主整年的购水量来核算阶梯量。解读: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说,执行阶梯水价是计费方式的改变,要按量核算,物业公司必须转变计费观念和方式,插卡卖水的小区,开始执行阶梯水价前后,物业必须入户抄两次水表,第一次查抄阶梯水价前业主的净用量,第二次查抄阶梯水价后的实际用量,否则在整年阶梯水价周期结束结算时,会产生很多纠纷。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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