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两人名字太相似 宝鸡一女子网上转账错汇3000元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苗巧颖 2015-11-21 07:07:51
[摘要]给同事网上转账3000元,过了几天同事说没收到,一查才知道把钱转错了。想追讨回这笔钱,却发现太难了。  

  给同事网上转账3000元,过了几天同事说没收到,一查才知道把钱转错了。想追讨回这笔钱,却发现太难了。

  转账转错了只因两人名字相似

  耿女士是宝鸡一家教育机构的财务人员。11月4日,老板叫她给同事转账3000多元,她当时忙着,便让财务小吴转账。过了几天,同事说钱没到账,她让小吴查看,这才发现钱转给了别人。

  耿女士说,小吴之所以转错账,是因为两个人的名字比较相似,中间都有一个“玉”字,小吴错点了另外一个叫“杨玉某”的女孩的账号。

  “这个女孩2012年曾在我们单位上过半年班,这个账号是当时她办的工资卡账号。后来女孩离职,这个账号一直没销户。”耿女士说,她赶紧按女孩在职时所留的手机号拨过去,结果手机号码已经换了使用者。

  银行:需出具司法文书才能冻结账号

  无奈之下,耿女士带着当初女孩在职时所留的身份证号码、个人电话号码以及银行卡号,来到开户行,希望能找到储户的个人信息。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储户个人信息不能透露,但可以帮忙打储户的电话,没想到号码也换了使用者。

  电话联系不上,银行建议耿女士报警。

  11月10日,耿女士去了辖区的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经二路派出所,派出所的人让耿女士去找银行,说派出所管不了。耿女士一时没了主意,该如何追回这3000余元呢?耿女士向华商报求助。

  11月20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该账户的开户行。

  该行一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想帮助耿女士追回这笔钱,该做的都做了,就在耿女士他们转账3000余元后,这张卡还消费过,目前卡上余额只有两千多元。该负责人说,现在能做的就是冻结对方的账户,账户一旦冻结,对方发现该卡使用不了时,就会找到银行来,这样也就能找到人了,但银行冻结某个账户,是需要司法部门的法律文书的。

  银行负责人建议耿女士报警,由警方出具冻结账户的司法文书,他们就可以这么做了。

  警方:个人失误转错账不予受理

  昨日经二路派出所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耿女士的事情他们知道,这3000多元是由于耿女士同事个人失误造成的,并非被诈骗一类,所以不在警方的受理范围。

  耿女士又在女孩入职表上看到了女孩的居住地址,但那里早就拆迁了,听说大都搬迁到宝鸡市金台区金利苑小区。昨日中午耿女士前往该小区寻找,下午3时找到了女孩父母。但女孩的母亲说,女儿随丈夫去新疆了,还给了耿女士一个手机号码。

  持卡人:早已不用此卡愿取出卡上钱

  耿女士打电话联系上女孩,女孩表示那张卡早已弃用,但没注销,可以取出卡上的钱,只是她现在要照顾孩子,丈夫又不在身边,住的地方离闹市很远,一时走不开。

  华商报记者就此咨询银行方,银行工作人员说,女孩可以先致电银行客服,口头挂失账号,挂失可以冻结该账号15天,在这15天内女孩带着身份证到任何一家银行网点去办销户,这样卡上的钱就能取出来了,女孩再转账给耿女士就行。同时,银行也提醒广大用户,不用的卡,要么及时销户,要么保存好,不要轻易告知他人密码,也不要将卡借给他人。

  律师:开了卡就要为卡负责任

  “去银行开户办卡的同时,开户人就已肩负起对该卡一切的法律责任。”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永进说,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将3000余元错汇入杨玉某的账户内,杨玉某如果取得该款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杨玉某不配合,耿女士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追回该款,为防止杨玉某转移该款,起诉之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是,此事件中杨玉某表示该卡早已不用,对此事不知情,这个就是开了卡却没有为卡负责。

  贾永进说,个人申领银行卡必须实名登记,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由他人使用,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如果银行卡遗失后被他人识别密码并且使用,也有可能会带来民事法律风险,如果是借用,借用人将银行卡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还有可能带来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编辑:王秋阳

相关热词搜索: 耿女士 女孩 银行工作人员 司法文书 HSB

上一篇:西咸北环线或年底通车 通行费拟按0.7元/车·公里 下一篇:西安车用天然气降至3.71元/m³ 每立方米少0.63元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