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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一昔日学生声称“能办事”骗走老师48000元

榆林新闻 三秦网 作者:张玲 2015-12-02 07:22:10
[摘要]近日,榆林市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摸排走访、缜密侦查成功将苏某抓捕归案。

  本报讯(温海峰秋培培记者张玲)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然而男子苏某不但没有感恩昔日老师的教育之恩,反而利用老师对他的信任实施诈骗,共计骗得骗得48000余元。近日,榆林市府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摸排走访、缜密侦查成功将苏某抓捕归案。
  2015年11月20日受害人刘某来府谷县公安局报警称:其学生苏某以为其找工作等为由,骗取其48000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受害人,发现犯罪嫌疑人苏某在预谋诈骗后给受害人刘某打了借款条据,苏某自认为这样就可以将此认定为借款而并非诈骗,意图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民警得知这一线索后,立即以案件需要苏某配合调查为由将其传唤至公安局并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苏某(男,汉族,1987年9月15日生,陕西省府谷县人),现在府谷某煤场当司机,2014年11月28日下午4时许,在某加气站偶遇老师刘某,简短聊天后,了解老师近况并得知老师现在没有固定工作,苏某自称有熟人可以帮老师在某国企解决工作问题,于是双方互相留了电话。后犯罪嫌疑人苏某以给老师找工作需要“打点”、“请领导吃饭”或自己需要还银行利息等各种理由,从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7月18日之间先后15次骗取受害人刘某现金共计48000余元。诈骗所得钱款被犯罪嫌疑人苏某用于偿还债务、银行利息以及自己花销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示:“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妄图游走于犯罪道路的犯罪分子,最终都会自食恶果。

编辑:秦一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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