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西安城区医疗资源配置不均 大型医院扎堆北大街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群 杨平 2015-12-14 06:49:30
[摘要]随着城市半径不断扩大,在西安曲江新区、大兴新区、经开区等新建城区居住的市民越来越多,虽说新建城区各种设施要比老城区新,但说起看病来,新建城区的居民就头疼了, “大型综合医院基本都在老城区,每次看病能把人跑死!

\

  随着城市半径不断扩大,在西安曲江新区、大兴新区、经开区等新建城区居住的市民越来越多,虽说新建城区各种设施要比老城区新,但说起看病来,新建城区的居民就头疼了,“大型综合医院基本都在老城区,每次看病能把人跑死!”好消息是,到2020年,西安将新增综合医院48所,而这些新建的医院基本都分布在新建城区。

  新建城区大医院少看病难

  新建城区的居民看病有多麻烦?住在老城区的人肯定很难体会得到。

  12月8日~10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曲江新区多个小区后发现,尽管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搬迁到了曲江雁翔路,但看病难仍然是居民头疼的问题。

  “住进这个小区快十年了,因为我有心脏病,经常需要住院治疗,这些年我一共住过八次院,基本都在西京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和西安市中医医院。”家住曲江春晓苑小区的于阿姨70多岁了,她说自己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周边一直没有大医院,“有次切菜时不小心把手切了,血直流,当时我只能按着手,赶紧打电话叫儿子送我到丈八路一家医院缝合包扎,光这个过程就花了快俩小时!”

  在曲江春晓苑小区住了6年的蒋先生说,一般的小病他就在小区附近的小诊所看,“如果难受得不行,我还是会去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每次都要先坐公交到小寨,再倒车,基本要花大半天才能把病看完。”蒋先生无奈地说,“有次晚上我胆结石犯了,疼得不行,光打车就打了好长时间。”

  嫌看病麻烦老人不愿搬新区

  西安市民孙女士和老公结婚后就住进南三环与芙蓉西路十字路口东南角的中海城小区,因为小区周边没有公立医院,夫妻俩生病后都会回结婚前生活的地方去看病。孙女士说,自己从小在兴庆路附近长大,小病就去社区医院看,大病首选西京医院。

  “我在北门附近上班,那周围医院比较多,一般身体不舒服我都是第二天到单位后,抽空去看病开点药。”曲江香都住户王女士说,自己父母现在还住在糖坊街,当时让两位老人搬过来他们不愿意,就是嫌住在这里看病太麻烦。

  家住雁南五路曲江观塘小区的林先生说:“我们小区周边就一个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听名字觉得选择性太小,一般都不会去那看病。生病了也是到城区里大型的三甲医院看病。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完善曲江新区的配套医疗设施,或者建一个三甲医院的分院门诊方便大家。”

  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

  “最近这两年,我们主要的工作就是新建城区建医院的审批。”12月10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卫计委相关处室了解到,西安拥有的三甲医院数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居于前列,但确实存在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医院基本集中在老城区内,新建城区里相对比较少。”

  西安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称,医院的建设理所当然是“随着人群走”,“之前老城区居民密集,医院自然相对集中,但随着曲江、经开这些新建城区住宅小区越来越密集,市民看病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

  为此,西安市政府和西安市卫计委也将近年来的工作重心放在了优化卫生资源分布上,将3所三级专科医院从老城区迁至新建城区。另外,对于新建城区以及远郊县区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西安还将新增一定数量的综合医院。到2020年,西安将新增三级综合医院21所,新增二级综合医院27所,而这些新建的医院基本都分布在新建城区。

  此外,西安市还将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调整门诊报销比例,大幅度优惠到基层就诊的病人。目前,西安城六区及沣东新城已建成18个区域医联体、6个专科医联体,涵盖了59所二级医疗机构和6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470余万。

  医院应与居住区同时建设

  怎样破解城市发展与公建配套不适应的问题,尤其是新建城区市民看病问题呢?

  “新建医院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西安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称,医院从建设报批到审批、兴建、医务人员团队的管理、锻炼等方面成熟起来,成为区域大型医院,至少需要10年时间。

  2014年,西安市已出台新措施,要求建设前,应先对区域内的公建设施的数量、种类、布局等进行详细规划,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与居住区建设同时进行。

  2014年,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要求,包括卫生、教育等公建配套设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编制公建配套设施专项规划,报西安市政府批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要明确公建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其中,卫生、教育等公建配套设施依据土地出让或划拨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代为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或相关接收主体,其产权归政府或政府部门所有。

  新建商品住宅房项目中公建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规划使用性质,应当移交给相关部门的公建配套设施不得出租、出售或抵押。未按进度完成的,房管部门将停止开发企业网签销售。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杨平

编辑:雷晓娟

相关热词搜索: 公建 配套设施 西安交大 老城区 三甲医院

上一篇:砖厂“侵蚀”西汉元帝渭陵 遗址垣墙被取土烧砖 下一篇:半坡一面馆一氧化碳泄露 致孕妇等4人昏迷不醒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