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孕妇在省四院做三项产检 每项都收10元“打印费”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5-12-15 18:53:10
[摘要]市民王女士在位于西安市咸宁东路的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四院)进行产检,她在产科分别进行了动态血压监测、胎儿脐血流监测和胎心监测三项检查。当她交费时,每项检查下面都有一项“计算机图文报告”的费用,每次10元。

  12月15日上午,市民王女士在位于西安市咸宁东路的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省四院)进行产检,她在产科分别进行了动态血压监测、胎儿脐血流监测和胎心监测三项检查。当她交费时,每项检查下面都有一项“计算机图文报告”的费用,每次10元。王女士咨询护士是什么费用,护士称“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就是打印检查报告的费用,这让王女士难以理解,为何打印检查报告还要收费,而且10元打印一次也太贵了。

  由于王女士并不是第一次到省四院检查,她翻出以前的收费单据发现,之前做过的骨密度测定、胎心监测和B超都收取了这项费用,王女士手中的收费单据证实了她的说法。王女士说,她以前在一些小医院检查时并没有这项费用,她觉得医院收取10元的打印费太不合理。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方面了解到,在医院收取B超的“计算机图文报告”费符合相关规定。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超声、胃镜、病理检查计算机图文报告可收取10元费用,此项目包含计算机图文处理、储存及彩色图文报告。记者查询省物价局官网发现,此项费用属于超声检查图像记录附加收费项目,费用为15元。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称,这项费用原本为15元,从2012年起降为10元,但胎心监测等检查不包含在内。

  对此,省四院负责物价投诉的一工作人员称,做B超收取“计算机图文报告”费是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的,但是个别科室做胎心监测、血压监测等项目时也收取这项费用并不符合规定,医院方面会对相关科室进行整顿,保证以后按规定收取费用。同时,医院方面愿意给相关患者清退这部分费用。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相关热词搜索: 省四院 孕妇 产检 打印费

上一篇:陕西省中小学校门外百米内不得有食品摊贩经营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