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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首启动重污染天气区域预警 幼儿园中小学停户外活动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1-07 06:46:17
[摘要]昨晚,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紧急发布关中地区(包括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

  落实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减排措施: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运

  1.各级环保部门督导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 省发展改革委协调省电力公司督导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对未上脱硝设施机组,强制使用优质煤;各级环保部门加大燃煤电厂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3.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

  4.所有水泥粉磨厂站停止生产。

  ■机动车减排措施:停驶50%公务车

  各级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在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50%公务车。停驶公务车车牌号报交管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防止扬尘措施: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

  各级住建部门督导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

  各级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温度零下时除外)。

  此外,还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农业、住建部门负责禁止秸秆焚烧、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行为;各级环境保护、城管部门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各级公安部门负责禁止在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各级城管部门负责严格禁止明火烧烤、垃圾焚烧等行为;各级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气象干预措施;各级交通部门负责增加公交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其余污染程度超过Ⅱ级预警等级的市(区),按当地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污染程度未达到Ⅱ级预警等级的市(区),按照Ⅱ级预警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重点检查各市(区)预警信息发布、机动车停驶限行、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停排、道路保洁、停止施工与拆迁、禁止露天焚烧和明火烧烤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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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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