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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家寨行凶致姐妹俩1死1伤 救援队长聂李强被批捕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2-27 07:15:21
[摘要]1月15日凌晨 ,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聂李强酒后持登山榔头袭击了两名年轻女孩并抢劫逃匿, 1月22日深夜聂李强自首(华商报曾多次报道) 。昨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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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1月15日凌晨,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聂李强酒后持登山榔头袭击了两名年轻女孩并抢劫逃匿,1月22日深夜聂李强自首(华商报曾多次报道)。昨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雁塔区检察院通报称,1月15日凌晨,聂李强与朋友聚会后,开车至甘家寨东区西门口,发现两名年轻女子在路上行走,心生歹念意图强奸,从汽车后备箱取出榔头,尾随两人至住处,持榔头击打两名被害人头部,被害人倒地后,聂李强不顾被害人挣扎,意图实施性侵行为,在发现被害人随身财物后,见财起意,抢走财物。案发后,聂李强一直在外潜逃,直到1月22日自首。

  据聂李强供述,案发前晚,他和几个朋友在KTV唱歌喝酒。次日凌晨3点,他开车送一朋友回甘家寨,看到有两个年轻女孩从出租车下来,往西区里走。“我见这两个女孩年轻,就起了色心”,对两个女孩下了毒手。

  办案检察官介绍,聂李强抢走了两名女孩的提包和塑料袋,发现塑料袋里只是一些食物后,将塑料袋遗弃。后来,在包里摸出一部手机,将手机装进兜里,将包扔到了一辆三轮车上。

  检察机关认为,聂李强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作案手段残忍、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一死一伤的危害后果,事后又临时起意,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情况,劫取被害人随身财物,涉嫌强奸、抢劫罪,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其有强奸犯罪前科,系累犯,社会危害性较大,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聂李强。

  案情回顾

  1月15日凌晨4时许

  西安城南甘家寨,姐妹俩倒在村子街道上,两人均被人用钝器击伤头部。

  1月19日

  西安公安高新分局确认大荔县35岁男子聂李强有重大嫌疑,悬赏万元征集线索。

  1月22日晚11时

  聂李强从宝鸡乘坐货车到高新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1月25日

  受伤两姐妹中的姐姐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6岁。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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