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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非机动车首日未开罚单 禁行街电动车推行

国内 北京晨报 作者:岳亦雷 2016-04-12 08:37:11
[摘要]昨天,王府井南口,交警在纠正违反电动二轮车骑行禁令者。记者看到,虽然该路口电动二轮车数量不少,但大部分都是从王府井穿行到台基厂大街的,沿着长安街骑行的很少。交管局: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典型案例

  电动二轮车去年致死113人

  北京晨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目前,本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案例1 逆行且违反交通信号

  2015年7月31日2时38分,在东城区东长安街东单路口,刘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在道路北侧逆向行驶至路口西北角后,遇停止信号由北向东左转弯,适有黄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驶来,小型轿车前部与电动自行车接触,造成刘某倒地受伤,两车损坏,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2 违法进入城市快速路

  2015年10月24日17时49分,在朝阳区东三环内环主路劲松桥上,田某驾驶京AC2694号大型客车(内乘苏某)由北向南行驶时,车辆前部右侧与魏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接触,造成两车损坏,魏某、苏某受伤,2015年11月1日魏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3 醉酒驾驶进入公交车道

  2015年7月24日7时7分,在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御马墩餐厅门前由北向南方向的公交车道内,杨某醉酒(165.9mg/100ml)驾驶电动二轮车由北向南行驶,杨车车轮右侧与主辅路隔离带路肩接触后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答疑

  1 家或单位在

  禁行区内怎么办?

  交管局:考虑到住家、单位或学校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群众出行实际情况,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

  2 部分残疾人使用的机动轮椅也属于电动二轮车,出行是否受限?

  交管局:对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情况后,予以照顾放行,但其所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

  3 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闯入禁行区内是否允许?

  交管局: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4 电动三轮、四轮车是否允许进入禁行区?

  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或燃油三、四轮车辆均属于机动车,必须同时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我市《环保目录》,并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今后也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上路的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整治力度。

  北京晨报首席记者 岳亦雷/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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