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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阶梯水价实行5个月 仍有小区加价多收费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5-09 06:39:47
[摘要]2015年12月15日,西安市开始实行居民阶梯水价,规定居民用水终端水价3.8元 吨,但建银小区的水价仍按4元 吨收取。

  >>数据

  水价投诉中 近5成涉及加收费用

  2015年12月15日西安市开始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0元/m。实行阶梯水价后半个月内,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接到不少居民投诉,称小区水价未按照规定收取,甚至有小区跟风涨价,水价大幅上涨,最贵的收到5元。

  针对这一情况,华商报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了反映,物价部门表示,将根据阶梯水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此后,居民关于“水价”的投诉有所减少,但从2016年1月1日起至5月6日,华商报接到的此类投诉中,45%的投诉仍集中在“物业收取的水价高于3.80元/m”上,甚至有小区收到了5.2元/m的价格。

  关于这些问题,经华商报记者采访或发函咨询后发现,造成水价高于3.80元/m的原因,绝大多数都是物业对阶梯水价政策不清楚,加收了二次加压或水损耗等费用。

  >>其他疑问

  非“一户一表”小区咋收费?执行3.80元/m3

  在采访中,不少小区还未实现一户一表,这些小区水价如何收取?

  据了解,阶梯水价实施范围包括:

  1.居民用水范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以及非居民用户中的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水;

  2.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西安市城区所有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根据规定,未实现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须进行户表改造,改造办法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给予需要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两年过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暂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标准3.80元/m;进行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两年过渡期内完成户表改造后,即执行居民阶梯水价;两年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在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0元/m基础上,加收0.10元/m;完成户表改造后,执行居民阶梯水价。

  租住户水费咋比业主高?应一视同仁

  还有部分居民反映,自己是小区租户,小区业主水费3.80元/m,而租户水费6元/m。

  对于这一问题,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租户是纯居住,那么水费应跟业主一样,物业收取水费时,不可随意调高价格,“如果是商户,那就要当商业用水对待,价格肯定会比普通业主高。”

  >>提醒

  对水价有疑问可拨12358咨询

  物价部门提醒,如居民对阶梯水价政策不了解,或对小区水费收取有疑问,可拨打12358进行咨询或投诉,工作人员将及时给予解答或对居民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华商报记者 马群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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