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副站长”多年吃空饷,坐牢竟然还领工资。
组织部将皮球一脚踢到了林业局
林业局副局长卢志芳:“魏局长给我安排的工作又不是干这事,你别问我,有啥事你找林业站。”
记者:“我听别人说他被关到监狱了?”
林业站党支部书记:“至于关没关我不知道,没给这儿发过函。”
记者:“关到监狱还给发工资吗?”
林业站党支部书记:“没给这儿发函。”
就这样林业站又一脚把皮球踢回给了上级单位。最终记者来到了扶风县纪委。
记者:“服刑人员能不能领工资?”
扶风县纪委工作人员:“肯定不行了要双开,按照党纪条规判刑的话要是党员就开除党籍,公职人员就开除公职。”
记者:“他们单位林业局林业站有没有责任?”
扶风县纪委工作人员:“这个肯定属于违纪,是谁的问题谁担着。”
记者:“你们知道这个事不?”
纪委工作人员:“知道,这事正调查。”
记者:“那现在还发着工资?”
纪委工作人员:“……”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国家公务人员如触犯刑法,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应负刑事责任,开除公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不享受退休金的福利。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