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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涉黑团伙案宣判33人获刑 首犯王登高被判22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6-05-28 07:28:19 编辑:贾艳菲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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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实体漂白违法财产 组织有“贡献”打手旅游

  王登高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攫取了巨额违法所得。为掩人耳目,王登高成立了“大荔县论道农业科技推广有限公司”“论道招待所”“百帮超市”“嘉禾酒店”等实体,进行合法经营,试图将这些财产漂白。

  王登高2012年投资2000余万元兴建的“嘉禾酒店”,位于大荔县城洛滨大道转盘西南角。在对酒店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同时,王登高对该涉黑组织的管理,也逐渐参考企业管理模式,经常在酒店召集其手下开会,从打打杀杀的台前逐渐退到幕后。

  为拉拢人心,王登高将程×峰提拔为集团二号人物,还将程全家接到大荔县,免费为其提供一套单元房并配置了一辆海马轿车,并让程×峰挂名“论道农业”“论道招待所”的保安部长。

  王登高还经常给被逮捕的手下去看守所“上账”,为在押的人员送衣物。对一些有“突出贡献”的打手,组织他们到海南旅游。有时候还买来毒品,招待大家集体吸食。

  王登高为了防止骨干成员坐大成势,经常人为制造矛盾,后又从中调和,从而彰显自己的能力和威望。手下对王言听计从,召之即来,来之即打。对违法所得,王每次必亲自分配,其他人员无权处分。

  只要花钱随叫随到“出警比110还快”

  一段时间,大荔县经常会上演古惑仔的一幕:成群的人手持洋镐把、钢管、砍刀不时出现在城市的街头;几辆小车就像出警般急匆匆呼啸而过……

  熟悉王登高的知情人士说,不少人为撑场面或跟人斗气找王出面,只要花钱,王登高都是随叫随到,“这些人出警只要5分钟,比110还快”。

   大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位负责人说,“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交警可能要用很长时间才能处理完,王登高团伙5分钟到场,一会儿就将事故处理完毕,关键是双方 都不敢再有意见”。这位负责人说,本来500块钱能解决的事,经过王登高团伙来解决,可能就需要2000多元,而多半的钱可能都要落入这些“地下出警队” 囊中。

  大荔县公安局内部人士认为,大荔县城市扩张、房地产行业火爆导致的土地利益的争夺,地下钱庄的疯狂,大荔县武术类学校较多,以及 当地洛河以南的不良风气,客观上导致了涉黑团伙的滋生。同时,也与该县警方一度班子不健全,长期没有局长,由政委主持工作有一定关系。此外,个别公安民警 法治观念淡薄,与涉黑势力勾勾搭搭,也是原因之一。

  团伙成员尽数落网 被控十余项罪名

  大荔县很多老百姓都很感激大荔县新任公安局长吴新利,2014年8月12日,经过长时间摸底,大荔县公安局在渭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指导下,决定抓人。

   陕西省公安厅打黑办将此案列为涉黑案件,上报公安部。2014年8月30日,抓捕工作全部结束,除个别小喽啰外,30余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办案人员 从王登高家搜出枪支2把、大小刀具11把,以及剑、弩、片斧等作案工具,还查封了王登高单元房一套、门面房28间、四层房产一套、独院一套及1170平方 米的土地……

  2016年3月21日,大荔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进行了5天的审理,当地政法部门领导大多前往旁听。

  大荔县检察院对王登高团伙公诉了十余项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私藏枪支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罪。

  在庭审中,王登高的辩护人认为,王的罪行不够涉黑,法庭辩论非常激烈,

  就在王登高案进入审判阶段后,大荔县另一个几乎同时和王登高一起盘踞在大荔县的黑恶团伙——马×涉黑团伙,也被警方摧毁。

  一个小县城,同时盘踞了两个黑恶团伙为非作歹,使得很多家庭妻离子散,很多受害人至今提到黑恶势力仍然感到恐慌不敢指证。

  两个涉黑团伙被捣毁,让大荔人拍手称快,但是,两个团伙何以能长时间盘踞大荔县为害一方,却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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