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家暴致妻子流产,写下保证书后仍然不改,警方对施暴男行政拘留后,莲湖区法院近日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该男子接触妻子。
6月6日,刘女士向莲湖区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她称,丈夫良某多次对其进行家暴,4月20日对她殴打、凌辱,致使她流产。刘女士报警后,其丈夫书写保证书,表示不再殴打妻子。但6月4日,丈夫再次殴打妻子,限制自由并恐吓威胁。妻子再次报警,丈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刘女士称,她一直生活在恐惧中,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莲湖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立即对刘女士进行了细致的问话和心理疏导,6月8日,法院依当事人申请,依法做出民事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其殴打、谩骂、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对其骚扰、跟踪、接触刘女士及其近亲属。该保护令期限为六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办案法官立即前往看守所向被申请人良某送达民事裁定书,并进行训诫、教育和情感疏导,被申请人表示将严格执行裁定内容,接受法院的教育,拘留期满后,会努力缓和夫妻关系,希望得到妻子的谅解。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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