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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收函“奖百元” 数百毕业生“被就业”

国内 新华网 2016-06-24 04:19:30
[摘要]涉事多名学生纸质报到证打上了“择业生”三个字,但是学信网上的信息还有些没有修改过来。

  据甘肃三支一扶的招考政策规定,选拔范围应为“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王同学和韩同学表示,她们当时都已报名,但是考试前要资格复审,“担心复审过不了,打了人社局电话,工作人员说如果是已入职就不能参加考试。”

  发现问题后,受影响学生建立了QQ群,20日加入了200人,昨天已达到500人。据学生们反映,现在影响的考试有部分省份的三支一扶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公务员考试等。

  “现在只是希望学校能和省教育厅协调,把择业生身份还给我们。”韩同学说。

  校方:不排除个别老师不合理操作

  事情发生后,不少学生及家长近日找学校讨要说法。截至记者发稿,涉事多名学生纸质报到证打上了“择业生”三个字,但是学信网上的信息还有些没有修改过来。

  对于学生反映的班主任以毕业证和奖学金“胁迫”填写接收函,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院长孙建安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未将接收函与毕业证挂钩,不排除个别老师在操作相关促进就业工作的时候,可能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情况,学院下一步将调查纠正错误。

  焦点“不就业不发毕业证”?

  “校方层面没有强制要求”

  2014年,甘肃省教育厅曾发布《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高校进一步落实校院两级“一把手”责任。对于未完成目标增长任务的,进行通报并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高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计划称,甘肃省教育部门将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派遣手续办理等权限下放至各高校,省教育厅不再集中办理,充分调动各高校积极性。

  今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对于学生反映的班主任以毕业证和奖学金“胁迫”填写接收函,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院长孙建安回应此事件时强调,学校未将毕业证与接收函挂钩,“学校层面从未有过强制要求”,但不排除个别教师行为。“现在除了不具备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外,其他学生的毕业证均正常发放。”

  “学生所说的‘提交接收函给100元’并不是奖励,而是给学生发放的求职补贴,为激励更多学生寻找就业岗位。”孙建安说。

  多位学生反映,校方暂时没有要求退还上述的100元“就业补助金”,“也有些班级还没有来得及发。”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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