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商洛新闻 > 正文

柞水一对表兄妹结为夫妻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商洛新闻 西安晚报 作者:张红中 2016-07-28 08:24:44
[摘要]柞水县法院日前就一对表兄妹结为夫妻的婚姻案件作出了婚姻无效的判决。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红中 通讯员程良芳) 柞水县法院日前就一对表兄妹结为夫妻的婚姻案件作出了婚姻无效的判决。经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自愿达成一致协议。

  据介绍,原告姚某的母亲与被告叶某的母亲是同胞姐妹关系,两家人关系密切,为了亲上加亲,双方家长成全了这桩好事,让姚某与叶某结为夫妻,还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姚某与叶某结婚后生育一男孩,后因家庭琐事引起纠纷,姚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经查实,姚某与叶某系亲表兄妹关系,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为法律禁止结婚情形。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据了解,《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编辑:王玮玮

相关热词搜索: 结为夫妻 姚某 表兄妹 婚姻效力 婚姻法

上一篇:老父遗物是把枪 镇安六旬男子“收藏”获刑 下一篇:妻子提出离婚 陕西男子砍断妻子手脚后服毒自杀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