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西安新闻 > 正文

长安一男子扰乱村委会换届选举 其女咬伤民警被拘

西安新闻 长江日报 2016-08-16 06:47:16
[摘要]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涉案女子因咬伤执勤民警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根据相关法律,王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涉案女子因咬伤执勤民警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4月30日9时许,长安区黄良街办某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子午派出所民警及辅警到选举现场维护秩序。

  在选举过程中,该村候选人王某东(男,另案行政处理)扰乱选举现场秩序,民警将王某东依法带离现场时,王某东的妻子(另案处理)及被告人王某某(系王某东之女)等人阻拦民警带离王某东,并同民警发生厮扯。厮扯中,王某某等人抓伤、咬伤民警及辅警数人,导致民警未能将王某东现场带离。事发后,王某某逃离现场。2015年5月11日,公安机关对王某某上网追逃。经过警方做工作,王某某于2016年1月21日在王某东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后王某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取保候审。

  法院认为,王某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多名工作人员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相关法律,王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雷晓娟

相关热词搜索: 王某某 妨害公务罪 咬伤 换届选举 村委会

上一篇:车票紧张 中秋去汉中、安康需抓紧时间预订票 下一篇:省《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告法规培训西安召开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