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曾春)8月19日华商报B01版报道了山阳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王大学涉嫌违纪被停职调查一事。昨晚9时,华商报记者获悉,王大学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山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
商洛市纪委查明:王大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影响,大操大办母亲丧事、违规收受礼品,在当地和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王大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商洛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商洛市委同意,决定给予王大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山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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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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