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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小伙宝鸡高速路上无证练车 遇交警检查换人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6-09-09 06:53:17
[摘要]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车内的孟某神色慌张,他自称自己出门着急,忘了带驾驶证。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8月30日,19岁的孟某和家人到宝鸡来办事,半路上,他从家人手中接过车来驾驶。等他们准备驶出宝汉高速公路千阳收费站时,发现前方的执勤交警,孟某和家人急忙交换座位,被执勤的交警抓个正着,原来这个小伙竟然还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8月30日晚上7点半,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宝平中队在千阳收费站执勤。发现一辆甘M号牌的灰色比亚迪小轿车,在距千阳收费站不远处的地方,突然停车,隐约间,似乎驾驶座有人在交换座位。

  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车内的孟某神色慌张,他自称自己出门着急,忘了带驾驶证。民警迅速通过人口信息平台、公安网综合平台查询证实驾车的孟某未取得驾驶资格。此时,他才说自己还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此行是陪家人来宝鸡办事,车行至半路,看路况不错,就萌生了“练车”的念头,没想到快要下高速时,竟然有交警执勤,这才被识破。

  民警也调取了宝汉高速的监控,通过该车的运行路线、车辆驾驶人视频信息,掌握到从陇县一收费站开始,孟某就驾驶了该车。民警对孟某和他的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孟某罚款1500元,孟某也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民警孔宝忠提醒市民,驾考“练车”,应在交警指定的专用道路上进行,高速公路、国省道禁止“练车”。孟某的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近期交警也将加大对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醒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上路。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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