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西安市旅游局近日提醒市民,不要轻信所谓的“5元游”、“10元游”等。西安市旅游局发出2016国庆出行提示,提醒市民出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出行前,应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特别是自费项目、住宿的标准等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谨防低价游陷阱。对明显低于旅游成本的线路产品,要慎重选择。不要轻信所谓的“5元游”、“10元游”及在人群聚集区散发小名片揽客旅游的宣传。谨防老人、小孩旅游费用加价。网上参团要谨慎。对网上的各种旅游宣传、线路报价,一定要核实经营方是否具有旅游经营资质,必要时上旅游局官方网站查询。另外,特别要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超过90天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无权受理。 华商报记者王静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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