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的“成功帮人”案例还有4例。
2012年,沈国庆涉嫌非法经营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通过亲戚张伯庆找到徐志高。在该案中,徐志高先后两次受贿,共有3万元购物卡。法院认为,在沈案的起诉意见书、讨论案件记录、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等书证证明,徐志高为沈谋取利益。
在陈温涉嫌骗取贷款案件办理过程中,徐志高分别在2013年底和2014年7月,两次收受陈温之父陈圣腾委托他人所送人民币10万元。法院认为,陈温涉嫌骗取贷款一案的起诉意见书、讨论案件记录等书证证明,在对陈温一案进行讨论时,徐志高发表了同意撤回意见的事实。
江惠娟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徐志高分别在2012年10月和2013年春节前,两次收受江惠娟丈夫顾晋南所送人民币8万元。顾晋南的证言说明,行贿是为该案的同案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一事请徐志高帮忙。在徐志高的协调下,同案的刘晓明、华详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证人施建清证实,2014年10月,其送给徐志高3000元的江阴市华地百货购物卡,希望徐在其案件中帮忙。法院认为,在江阴欣建化纤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徐志高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李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微信ID:china-newsweek),很多的时候,徐志高认为自己受贿后也没有违反法律。“比如取保候审是有明确规定的,他既然能办,说明这个案情至少是接近这个条件的。按照规定,严格一点,这个人就不可以取保候审,松一点就可以。”
“这是他的活动范围,他在这个位子上掌握话语权。他自己就是学法律的,他熟悉自己的活动地带,非常熟悉有哪些两可之间的地方。”李涛说。
徐志高在这个位子上待的时间太久了,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渐渐感觉自己神通广大,认为很多事情都能掌控。但没想到在涉毒案中,徐志高没有把别人拉上岸,却把自己拉下了水。
“活动经费”
徐志高落马后,主动交代了大量受贿事实,其中受贿最多的数额,出现在江阴老板马灵案中。
在《中国新闻周刊》(微信ID:china-newsweek)获得的徐志高案的卷宗中,徐志高如此描述自己介入马灵案的经过:自己有个同学叫许仁良,他有个哥哥叫许才良,是江阴城镇开发总公司的老总。2007年,该公司投资成立江苏融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油钻杆生产。投资时国内外市场挺好,但投产时市场已经变差。公司派副总马灵任融泰公司老总。融泰公司资金需求量很大,由于市场不景气,加上经营不好,出现了企业停产,员工闹事。期间还传出马灵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在这样的背景下,许才良与马灵矛盾渐起。
徐志高的供述显示,在2013年3月份马灵被刑拘之前,许氏兄弟找到徐志高,说起与马灵的矛盾,表达了希望其受到刑事制裁之意,问徐志高怎么办。
徐志高的供述显示,2013年3月底的一天,许仁良打电话给徐志高,约徐到他办公室喝茶。“当时许仁良的战友丁总以及无锡市纪委的人等在场,大家聊起马灵的案子,我说要积极配合公安进行调查取证。期间许仁良把我拉到外面,塞给我2万元钱,让我到公安那边打打招呼,尽量快一点,把马灵案件办扎实一点,我就把这2万元收下了。”
过了几天,徐志高约了江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马灵案的办案人员吃了顿饭,并给他们买了些香烟,花费大约1万元,剩余的1万,他自己留下了。
徐志高在供述中称,过了不久,许仁良又给了他2万元,让徐继续在马灵的案子上帮忙打点。“至于这笔钱什么时间、地点给的,我不记得了,反正我收下了。”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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