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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一叶总关情 触摸群众获得感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时间:2016-09-25 16:15:55 编辑:刘超 作者:贾玥 陈孟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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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松桃县长兴堡镇生态移民安置点——九龙村(黄前生 摄)

  脱贫攻坚:扎紧制度篱笆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眼下,各地正争分夺秒落实脱贫攻坚这项“最重大的民生工程”。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当前扶贫工作中,虚假脱贫、争抢扶贫资源等“怪现状”也时有发生。让脱贫攻坚见实效,亟需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在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意见全文已在5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这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大改革,对确保按期退出和确保退出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释疑政策时指出,“在这一过程中,既要防止急躁症,又要防止拖延病,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最近一段时间,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彭志勇感到“压力有点大”。他向人民网记者介绍,今年全州要确保完成281个贫困村“摘帽”、3.2275万人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为此他们县里部署了搬迁扶贫工程、交通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等11项具体任务,指标逐月分解,要在今年后几个月做最后冲刺。

  脱贫速度快,脱贫标准更要严。如何才能防止片面追求脱贫进度?彭志勇介绍,县里专门制定了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对于退出标准和程序予以明确。对于退出的贫困户,年人均收入要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县标准,今年州里定的是3000元以上;对于贫困村退出标准,原则上贫困发生率低于3%。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云南、安徽、湖南、河北、四川、重庆等地已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当地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

  推进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今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围绕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提出具体办法,以硬措施保障硬任务。

  日前,湖南省正式出台《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全省14个市州和12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含管理区)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将考核其在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方面的工作。

  贵州、四川、广西、云南、江西等地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追责。贵州省指出,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主体担当尽责。江西省充分运用问责利器,既要问责扶贫任务完成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又要对因监管不力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主体进行追究。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无论百姓的“获得”还是改革的“呼应”,都应是具体可感的。

  这三年,1000天,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中央深改小组,从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和根本利益出发,瞄准老百姓最关心的“痛点”“难点”,下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谋思路、定举措、推落实,让改革红利惠及最大多数人。

  这三年,1000天,越来越多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惠,随着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的统筹推进正在逐步显现。百姓腰包鼓起来,社保织网密起来,教育均衡动起来,医疗服务好起来,脱贫步伐快起来……

  改革在路上,改革无止境。只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改革就没有攻不下的难关、迈不过的沟坎、涉不了的险滩,也一定能够取得“改革有所指、人民有所动”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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