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为使面条防腐,延长保质期,榆林一面店生产商竟从网上购得甲醛,生产面条时进行添加。近日,该案一审判决,面店经营者钟某获刑一年。
据榆阳区警方介绍,钟某,女,今年27岁,重庆市巫溪县人,系榆林市榆阳区古城农贸大市场小罗鲜面店经营者。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16年6月8日被刑拘。同年7月12日被逮捕。
经查,2016年5月,钟某在网上购买了207元甲醛。6月7日,钟某在经营的小罗鲜面店生产添加甲醛的面条170斤,卖出20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时间较短、销售数量较少,且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钟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何分辨甲醛面条和普通面条?办案民警提醒,普通面条容易煮熟,面质松软,有面粉香,一拉就断。而甲醛面条则不容易煮熟,面质较有韧性,不易拉断。甲醛这种化学物少量吸入就会引起慢性中毒,长期吸入严重可致白血病、血癌等后果。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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