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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送修车辆 西安凤城五路一4S店员工骗保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德合 赵彬 2016-11-03 07:24:50
[摘要]车辆因事故送到4S店维修,如果不是第二天去4S店取车上的东西,荆先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车会被4S店工作人员“借”去骗保。

车主4S店维权遇阻

4S店称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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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荆先生拿着维权展架,与朋友一起到4S店维权,“我们刚进4S店,他们就冲上来把展架撕了,还说我敲诈他们。”

华商报记者在该4S店见到了散落在车辆销售厅门前的展架碎片,仅剩下一张可以看到全貌。

随后,店方一名陈姓董事长助理表示,荆先生的那辆车是2015年8月在百富通二手车交易中心购得。随后,该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两份材料,上面写着车主荆先生长期以来以车内有异味造成其呼吸道疾病可能致癌向4S店索要巨额赔偿,其中一份索要50万元赔偿,后一份则要求4S店除了经济补偿外还要附带一辆车。他表示,荆先生维权是因为赔偿没谈好。4S店认为荆先生有敲诈之嫌,曾多次报警处理。对于员工的骗保行为,他表示公司起初并不知道,“那是员工个人行为,车主可以起诉。”“我因为异味把车停在4S店是7月28日以后的事,根本没啥关系。”荆先生称。

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当时骗保的李姓员工,他说自己的车需要修理,想骗保,就借用了荆先生的车,“当时我们公司不知道。”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调解。

业内人士:

取证难致骗保事件难禁绝

对于车险骗保,保险行业资深人士朱女士分析,随着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推进,续保车辆的费率浮动幅度比以前更大了。那么,有个小剐蹭,是动用保险理赔,还是自己承担损失以求来年有费率优惠?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冒出一些自称“有内部关系”、能协助理赔的人,他们声称可以帮车主“修车又拿钱”,这些人除了保险公司内部的人,就是可能与保险公司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4S店汽车销售人员。

朱女士说,目前骗保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类是以汽修厂、4S店或二手车行人员为主的职业型、团伙型作案,他们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虚假理赔材料进行诈骗。另一类是以驾驶员个体为主的机会型欺诈案件,个别驾驶员成了“碰瓷”惯犯,制造事故现场骗保索赔。

朱女士说,车险条款存在疏漏,以及保险公司面对骗保线索取证难、调查难,也是车险骗保难以禁绝的重要原因。保险公司机制不健全,也为车险诈骗埋下祸根。

据了解,车险诈骗属于保险诈骗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骗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华商报记者 杨德合文 赵彬 图

编辑:张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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