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称 5月底曾发布了不录用公告
昨日,华商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该高校高职学院的工作人员,对方回复说:“学院也替宁锋和家人难过,宁锋3月开始在学校试用,但从5月开始,他无故旷课多节,且无法联系上,导致多次课堂延误,考虑他当时仍在试用期,学院在5月底便发布了不录用的会议公告,学院的学生和老师都知道。”
对于该回复,宁师傅非常不满。学院住院时说人已流失,也就是被“开除”,但为什么我们至今没收到任何书面的相关通知。之后,华商报记者再次致电该工作人员,他说:“我们当时一直无法联系到宁锋本人。”
该工作人员补充说以上说法只代表个人意见,之后,他关机再也联系不上。
另一方面,宁师傅还对学院工作人员在儿子住院期间回复的未办理医保的说法不满。
“如果当时知道儿子有医保,就不用到处借钱自费治疗”。昨日,华商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该高校人事部社保经办人员,她说:“自生病到逝世,宁锋从来没告知过学校的社保部门他生病了。我们是在他逝世后,才听说该消息。宁锋今年3月参保,4月开始享受医保。目前,校方已告知家属,准备好社保报销的相关证明,按规定报销,能报销多少就是多少。”
目前,宁师傅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场纠纷。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江涛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着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学校不能以开会的形式决定员工的去留,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因此目前学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吴江涛说。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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