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一村主任张某醉驾还在铁道口逆行,面对执法交警时,他满口脏话,还打伤交警。昨日,华商报A06版报道了此事,引起广泛关注。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咸阳市渭城区渭城街道办获悉,该街办纪工委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张某目前被羁押,暂停其村委会主任工作,待司法机关做出最终处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处理。此外,渭城警方目前正在全力寻找事发时,“帮助”张某殴打交警小王的其他三人。华商记者杨皓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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