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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通社保业务网上办事大厅 18项业务可网上办理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16-12-28 17:11:22
[摘要]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开通社保网上经办业务系统,贯彻落实“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开通社保网上经办业务系统,贯彻落实“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网上经办系统加载在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http://113.140.18.123/xawt/login.jsp

  目前,社保业务网上经办主要针对参保单位,开通了四项功能:

  (一)人员增减变动功能,参保单位可进行个人停保、续保、新参保及批量停保、续保、新参保等业务操作。

  (二)基本信息维护功能,包括单位经办人员、联系电话及地址修改;个人联系电话及地址修改等。

  (三)查询功能,参保单位可进行缴费信息查询、单位补退收查询、单位参保人员信息查询、单位人员变更信息查询;以及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人员补退收查询、人员缴费查询等。

  (四)打印功能,参保单位可打印缴费通知单、自行缴费单位缴费电子发票、已支付社保待遇结算单据等。

  据了解,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内,已有创业贷款、医保卡挂失、居民医保缴费及查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及查询、军转干部安置、社保网上经办等18项的业务上线办理,让单位和个人不出门即可方便办理各类人社事项。

  特别提示:

  (一)各参保单位须于每月1至28日在网上经办系统中办理次月人员增减变动。

  (二)有关补缴、缴费基数变更、退收等审核业务,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柜台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三)参保单位进行网上业务操作的前置条件:

  需要提醒的是,凡在西安市参保的单位,均应申请开通网上业务经办服务。为确保网上业务的安全性,开通网上经办业务必须先办理CA电子证书(已有CA电子证书的参保单位,只需开通CA社保服务即可),各参保单位办理CA电子证书后,自行在网厅注册开通。CA电子证书可在以下地点办理:

  1.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3楼)

  2.高新三路9号信息港大厦1楼101室陕西CA客户服务

  3.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1707室(市政府政务大厅以北500米)

  4.区县参保单位办理CA电子证书的,可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汇总名单后,联系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统一集中受理,分批驻点办理。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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