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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路一小区业主家墙面返潮 墙皮一抠就掉一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1-15 06:35:13 编辑:靳聪 作者:马群 杨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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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领导不在 具体情况不清楚

  1月1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具体情况只有领导清楚。

  针对该小区的问题,1月13日,华商报向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函咨询,并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答疑

  小区公共设施坏了咋办?

  据了解,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

  小区内公共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等,在保修期内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广大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的代表机构——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管理。当业委会选择了某一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后,其公共配套设施就委托给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那么,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由谁来修?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分摊办法,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其各自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照以下规定分摊:1.用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小区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且从小区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中列支;2. 用于整栋楼本体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整幢楼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从该幢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中列支;3. 用于本单元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本单元内业主按照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并从该单元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中列支。

  没交维修金的老旧小区咋办?

  据了解,在西安老城区,一批建于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的房屋已经过了保修期,公共设施老化、房屋损坏等问题频频出现。因老旧小区房屋大部分没有收取维修基金,一旦维修少则需要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多数业主都不愿分担,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

  那么,老旧小区房屋维修方面有问题该咋办?对此,《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出售但未建立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区域应当补建资金。维修资金具体补建方案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补建。

  目前,西安此类老旧小区房屋,如果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需由小区业主自行集资解决,或者采取由区政府、办事处牵头,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召开业主大会的办法,确定维修资金补建方案进行补建,确保房屋得到及时维修。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杨平 摄影 马群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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