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截止目前,西安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尚未解除,18日西安限行机动车尾号为3和8。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16日15时,启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截至1月17日下午19时,Ⅱ级应急响应尚未解除。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公安交通部门执行对机动车20%限行的规定,1月18日0时起,西安市行政区域限行机动车尾号为3和8。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十区三县),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 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
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上一篇:持永久居留证外籍人员 陕西免费接种一类疫苗 下一篇:户籍问题咋解决? 公安未央分局座谈辖区19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