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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拖欠工资近400万被起诉 称希望农民工原谅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2-04 17:25:09
[摘要]拖欠农民工工资近400万元,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在被检察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后,41岁的四川籍包工头何某才悔罪,并“希望农民工兄弟原谅!”

  拖欠农民工工资近400万元,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在被检察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后,41岁的四川籍包工头何某才悔罪,并“希望农民工兄弟原谅!”

  据临潼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5月27日,何某挂靠陕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与临潼区一家机械施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承包一处商住楼项目部分建筑工程,拖欠了劳务人员王某等人工资393万余元。经临潼区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何某仍采取逃匿等方式,拒不支付工人工资。2016年2月1日,公安临潼分局立案侦查,至案发,何某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近日,临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于指控,何某并无异议。因被告人表示认罪,法庭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何某当庭供述,商住楼项目是由机械施工公司承建,他是劳动组织者。他称,是机械施工公司没有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导致他没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当公诉人问及其工程款纠纷能否转嫁劳动者身上时,何某承认“不能”,并说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有50多人。

  何某称,自己是花了7万元一次性买断了劳务公司的挂靠资格,分包的部分项目及工程款也由他负责和支配。他说自己收到了3100余万工程款,但出了3400余万的票据,自己收到款后支付了农民工工资,至于多少记不得了,只知道欠了近400万。在农民工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向何某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自己“没有配合(解决问题)。”据机械施工公司称,约定的工程款为3393万元,住宅项目已完工,商业项目还没有完工,该公司支付了3400余万元,并已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劳务公司返还多付的工程款。

  庭审中,何某多次称,自己会想办法借钱、催款给农民工还上血汗钱,并对拖欠一事向农民工们道歉。经过审理,审判长宣判择日宣判。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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