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因空气质量未有好转,西安于2月5日12时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明日(2月6日)西安机动车尾号1和6限行。
此前,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2月3日14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5日上午,经气象、环保相关专家结合中省最新预报结论会商分析后认为:5-7日,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差,以重度污染为主,西安部分时段还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预计7日夜间至8日凌晨,受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共同影响,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转为有利,空气质量将逐步好转。《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月5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环保部门督导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西安市发改委督导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2月6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禁止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通行。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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