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相关证照,从医院、患者或熟人等处收购药品,再低价出售,仅在其租房查获的药品就达160余种。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逮捕嫌疑人黑某。
年过50的黑某曾挂靠某医药公司经营药品。2016年9月,因公司要求增加挂靠费等原因,黑某决定自己单干。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他将自己租住的某小区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从事药品销售。贩卖的所有药品都不是从药厂或医药公司等正规途径所得,而是从医院、患者及一些想从医保卡内套现的人处收购而来,或者从其他经营医药的熟人处进货,再以比市场价稍低的价格出售,从中获利。
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食药监局稽查分局发现黑某非法经营药品,会同警方开展联合执法,查获药品共2.25万余盒(瓶),种类多达160余种,初步估算,货值高达88万余元。办案检察官提醒,国家对药品的经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私自买卖、销售的,即使是真药,也是违法行为,该案也是莲湖检察院批捕的首例非法经营药品案件。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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