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准备的不齐全,范女士还不知道如何是好?
范女士是江西人,在书院门租房住,她的女儿在附近上初中,今年九月份,上高中需要居住证,所以范女士最近才想到办理居住证的事情。她去派出所问了一次,民警告知她,如果是租赁住房的话,办理居住证还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房东本人去世了,房东老婆在世,两人的户口不在一起,结婚证也丢失了,所以无法提供租赁合同,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随后,华商记者和范女士租住地所在的公安碑林分局南大街派出所取得了联系。
民警介绍说,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居住证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申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材料(证明居住登记或居住时间是否已满半年)、居住证申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其中,居住时间证明包括陕西省居住登记回执(原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等。
民警说,范女士的这种情况,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半年以上)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经社区民警入户调查,居住事实属实,范女士15天内即可拿到居住证。
华商记者 卿荣波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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