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穿山甲公子”、“穿山甲公主”等一系列食用穿山甲事件在微博上的曝光,引起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高度关注。上述案件的涉案嫌疑人正在逐一接受调查,并将面临处罚。而各位“食客”们也要小心了,自2017年起,“猎奇”、“贪嘴”的行为也可能会留下案底。
中新社发 CNA 摄" 穿山甲。中新社发 CNA 摄
新修订并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在此,为帮助大家“擦亮眼睛”,特别整理了一些很容易被端上餐桌,但却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请拒绝消费,谨慎下嘴。
编辑:凡闻
上一篇:南海海底景象目击:无边静寂 “海雪”飞扬 下一篇:84岁老太和儿子骑摩托去西藏 嫌海拔不够高连称扫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