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举了一个窝案的例子。在案件中,一家医院心内科的主任伙同部门下属共同收受回扣:先是由该主任与代理商洽谈好回扣比例,再由副主任负责定期与对方联系收取回扣款,该部门另外两名主治医师参与分赃。为了起到互相监督互不揭发的作用,部门副主任连同两名主治医师一起开车到与行贿人约定的交钱地点,共同参与具体收钱过程。“究其原因,正是个体腐败难以逃离监督机制的制约,为了达到贪腐的目的,腐败分子只能通过形成腐败小团体,以集体腐败形式侵蚀现有监督机制,从而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腐败创造条件。”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在报告中如此分析。
医疗职务犯罪往往具有复杂性。在进一步的审查中,苏明等人发现,上述案件不仅仅涉及医院内部的联合腐败,还牵扯广州其他数家医院,进一步形成“串案”。“行贿人不只给一家医院的主任送钱,也同时送给了其他几家医院。”
贿赂的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传统医疗腐败以回扣为主,回扣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以产品销售总金额10%~15%的比例,按季度或半年度给医生回扣,二是以使用单个产品给予一定金额计算回扣总数。
但在分析了近几年的案件后,检方发现,贿赂的方式和名目,从单纯的金钱形式,过渡到其他财产性利益的交割,包括代理商会以过节费、劳务费、资助开会差旅费、赞助学术活动及代发论文等方式给予医生各种相关的经济利益。
“一开始,代理商可能并不是明目张胆地送现金给回扣,而是提供各种经济利益和生活便利,如专车接送、开会路途订票服务、过节聚会请客等,而这些经济利益则更加隐蔽,查处难度也相应提高。”
对于此类隐蔽的腐败,涉案医生普遍缺乏清醒的认识。苏明说,“有的医生甚至还会向检察机关反映,‘我收业务单位的赞助大多数用来印刷一些开会的资料,邀请专家来讲课支付课酬等,我是为了科室的发展和学术的进步,怎么就违法犯罪了呢?’”
耗材成新的腐败重点
在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类犯罪案件中,2010年以前,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药品购销环节。
从2013年开始,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开始有由药品环节向医用耗材转变的趋势。特别是在2016年,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所办理的相关案件均发生在医用耗材领域,过去人们可能更关注采购领域的腐败,而现在发现使用领域的问题更大。“这种趋势代表着涉医腐败背后利益链条的重构”,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希望提醒外界意识到这一变化。
在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所查处的心脑血管方面的耗材腐败案件上,检方发现,涉案医务工作者对于耗材的使用具有倾向性,“在耗材的使用上,有的医生会进行相应品种耗材的推介,也有的医生会倾向于使用习惯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进入采购流程的医疗设备如心脏支架等,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这意味着代理商一旦获得了一家医院某一种或几种医用耗材的采购准入资格,就可以长期供应给某家医院。他们为维持这种长期的供货关系而向医务人员行贿。这就形成了一个医药代表通过行贿获取一家医院的长期供货权,医生大力推荐,病人长期使用的恶性循环。
也会有诱导患者使用医用耗材的行为出现。著名心脏病专家、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任委员胡大一曾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提到,有医生会诱导该做心脏搭桥的患者放置支架。“有些医生会对患者说,做搭桥要开胸,放支架创伤小,你自己来决定吧。”他坦言,一般而言,很少有病人需要放3个以上的心脏支架,可我国有不少病人却被放了10个以上。
胡大一说,选择搭桥还是支架,应经过心内科和心外科专家共同会诊,根据具体病情来决定。国际上,支架和搭桥手术的比例是7:1~8:1,但在中国,这个比例高达12:1。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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