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就到学校去找人”
华商报记者以小李朋友身份联系龚某,询问钱到底是谁借给小李的。龚某称,借钱的是个人还是公司他不清楚,他只是受人所托负责“债后”。记者问,违约金算了35天又是怎么回事,能不能讲一讲其中的道理?龚某说:“你是谁啊,我跟你讲什么道理?”随即挂了电话。
小李说,凉皮店年前就因为赔钱关了。对方威胁他说要是不还钱,就到学校去找他,他现在连学校也不敢回。“我很害怕,已无力承受。”5月3日下午2时许记者获悉,小李已向警方报案,但警方不受理,说属于民事纠纷。小李说,父母已知道此事,准备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实在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
>>律师说法
利息超规定
借款人可请法院确认无效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表示,若民间借贷借款人违约无法及时还款,出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如出借人不通过正常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等行为,借款人可报警。
根据最新规定,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上限为24%,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对于利息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借款人可以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无效。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需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即可。此外,本案中实际借贷成本远远超出合法范畴。他还表示,高利贷属于违法,建议大学生不要采用此种借款方式,另外投资创业一定要考虑风险。
华商报记者 石铮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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