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黄晓宇)年逾七旬的张女士在小区遛弯时,因一只宠物犬突然蹿出致其左手骨折,故将宠物犬的主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张女士诉称,今年年初她在小区遛弯时,同住该小区的陈先生和其太太饲养的宠物犬突然蹿出、导致自己受到惊吓倒地、受伤。送医后经诊断为左手桡骨、尺骨骨折。张女士为治疗上述伤情花费大量费用,事发后其多次主动与陈先生和其太太联系,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却遭到拒绝。张女士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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