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夫妻,又找朋友冒充妹妹、妹夫,在“妻子”用微信钓到陌生男子开房后,“丈夫”出面“捉奸”,“妹妹”“妹夫”言语指责并殴打,4人用“仙人跳”敲诈他人4万多元。近日,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6年1月,石某与女子程某预谋,由程某使用微信约陌生男子在酒店开房,石某冒充程某丈夫,以捉奸的方式对开房男子进行敲诈。为实施犯罪,石某还纠集朋友南某、鲁某冒充自己的妹妹和妹夫。同年1月31日晚,程某使用微信联系陌生男子高某,两人来到未央区一家酒店开房,程某趁机将酒店名称和房间号发给石某。石某伙同鲁某、南某来到酒店、敲开房门。石某以勾引他的老婆为由,与“妹夫”鲁某一起殴打高某,并现场录像。南某则冒充石某的妹妹对高某进行指责,高某无奈之下表示愿意经济赔偿。
之后,石某等人将高某带至北关十字、城西客运站和咸阳兴平等地,让高某筹钱,先后敲诈勒索现金4万余元。石某还以高某未凑够赔偿款为由,拿走高某两部手机。同年3月,4人先后被抓获。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等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方式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日前,法院一审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3年8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万元。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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