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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经开庭两次终支付补偿金 环卫老工在诉讼中离世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6-02 16:25:27
[摘要]年近古稀的环卫老人在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后,突发疾病不幸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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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近古稀的环卫老人在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后,突发疾病不幸离世。近日,莲湖法院经过两次开庭调解,最终了却老人临终遗愿,由用人单位支付1万元。

  今年68岁的永寿县农民王某于2002年3月成为莲湖区某街道办的环卫工人,在该街道办干清洁工作到2016年9月。10余年里,该街道办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其办理社会保险,后因街道办因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原因,将王某辞退。回家后,王某仍向街道办索要,但没有结果,于今年3月起诉至莲湖区法院,要求街道办支付其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差额等费用15290元。

  3月28日,莲湖法院行政庭法官李娟开庭审理此案并查明案情。在李娟调解并做街道办工作中,4月1日王某因突发疾病死亡。李娟得知后,立即告知其法定继承人参加诉讼。日前,案件第二次开庭,李娟反复给用人单位从法律法规方面进行释明,并从伦理人情角度耐心调解,街道办起初的强硬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万元,与王某的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支付。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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