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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竟是被执行人妻子 西安法官外地执行遇阻挠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7-06-10 07:26:46
[摘要]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成为被执行人,当西安法官前往甘肃扣划时,却遭到信用社女柜员阻挠,账户存款随即被迅速取走。

  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成为被执行人,当西安法官前往甘肃扣划时,却遭到信用社女柜员阻挠,账户存款随即被迅速取走。法院一查,女柜员竟与被执行人是夫妻!

  2015年3月,西安的董某与甘肃省武山县的周某夫妇签订借款合同,周某夫妇向董某借款65万元,王某作为担保人签字盖章确认,承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后,周某夫妇因未按时偿还全部借款,被董某诉至莲湖区法院,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担保人王某。法院判决,由周某夫妇给付原告董某本金16万余元及违约金;被告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查询,周某夫妇以及王某的银行账户,均无存款,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2016年底,执行人员获悉,王某在甘肃省武山县信用社的账户中存入10万元,立即前往查询扣划,却遭到该信用社女柜员邓某阻挠。次日,执行人员再次到该信用社,得知王某已将10万元取出转移。据了解,前一天阻挠执行的女柜员邓某竟与王某是夫妻!因该信用社拒不协助办理扣划业务,莲湖区法院作出对其罚款50万元的决定书,对王某做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

  今年5月中旬,武山县信用社收到罚款决定书后,组成工作组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柜员邓某,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理决定,并承担相关罚款、扣发半年绩效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对内控制度不落实,突发事件汇报不及时的财务会计部副经理等人,以及负有管理责任的财务会计部经理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在全县信用社进行通报批评。

  5月下旬,信用社向莲湖区法院作出了检查报告,最终莲湖法院经研究决定对信用社免予处罚。

  6月8日,王某夫妇将执行款16万余元及1万元罚款如数汇入了莲湖法院的账户。华商报记者宁军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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