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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栋楼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 西安公馆被责令停止交房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虎振 2017-06-23 06:48:58
[摘要]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已向开发建设单位下发了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出该项目1 、2 楼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交房。

  进门大梁压顶,房内有大柱子,个别房屋天然气主管道入户且横跨整面墙……6月20日,华商报A05版报道了西安公馆项目安置房的情况后引起职能部门关注。

  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已向开发建设单位下发了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指出该项目1#、2#楼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交房。

  西安市城改办:将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昨日,住户梁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住户们近日按照之前和有关工作人员的约定,到西安市城改办了解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的相关信息时,市城改办下属的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向他们出具了《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发文日期为6月19日,是直接发给开发建设单位“陕西帮建置业有限公司”的。

  其中指出:“经我站2017年6月19日检查,发现你(单位)西安公馆项目1#、2#楼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交房。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本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你(单位)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通知加盖有“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的印章。

  西安市城改办工作人员证实此事属实,将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进行处理,具体应由碑林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来负责。

  碑林区棚改办:积极稳妥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昨日,碑林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书面回复了之前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其中关于有的户型内有天然气主管道问题,提出“下一步,将督促项目单位,协商天然气公司,在确保天然气使用安全和符合设计规范的前提下,进行再优化。”对于《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中指出的“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问题,该回复中没有提及。

  碑林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未收到西安市城改办下属部门所发的“责令立即停止交房”的通知书,这个通知书是下发给开发建设单位的,现在房子大部分已经交完了。媒体报道此事后他们非常重视,6月21日还在碑林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碑林区信访接待中心召开了两次协调会。针对安置户反映的房屋问题,他们将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稳妥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华商记者 马虎振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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