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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处罚多家房产机构 部分房产经纪签“阴阳合同”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郑伊琛 2017-06-23 07:31:04
[摘要]西安市房管局通报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检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第二批机构名单,并就违规行为、处罚等情况予以通报。

  房产经纪以个人名义违规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签订“阴阳合同”……昨日,西安市房管局通报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检查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第二批机构名单,并就违规行为、处罚等情况予以通报。

  陕西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朗大兴郡店从业人员王某私自收取4500元加急费,为客户办理加急手续,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明确约定代收代办的服务项目及费用。市房管局已约谈该公司负责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并处以罚款。

  陕西每家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每家房产)违规出租莱茵小城经济适用房;西安领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商不动产)违规出租鸿基新城经济适用房;西安力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大宇房产)违规出租鸿基新城经济适用房;西安德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德昌地产)违规出租阳光北郡经济适用房;西安双生阡陌筑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中大伟业房屋)违规出租丰硕家园经济适用房;西安任为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玛雅房屋)违规出租鸿基新城经济适用房。对以上违规行为,房管局已约谈以上6家公司负责人,并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并处以罚款。

  5月22日,西安优胜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在签订出卖人卫某一套82平方米的房产居间合同时,房屋成交价为48.5万元,而在机构端网签备案时,网签合同显示的成交价为60万元。市房管局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并根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并处以罚款。

  西安市房管局提醒市民,选择二手房经纪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切勿选择不合规的黑中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市民可通过房管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西安房管”查询正规房产经纪机构。

  本报记者郑伊琛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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