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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电动车、平衡车等含蓄电池器具禁止进入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17-06-27 15:00:13
[摘要]针对玉祥门站折叠自行车在进站通道楼梯处冒烟的事件,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高度重视,在对同行业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大容量蓄电池器具乘坐地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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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8日,深圳地铁龙华线列车上一名乘客的充电宝突发爆炸冒烟,导致列车紧急停靠半小时和300人紧急疏散。

  同年8月24日,北京地铁15号线列车上一名乘客的充电宝忽然冒烟。

  2015年6月17日,广州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一名女子包内充电宝起火冒烟,导致车厢内乘客一片混乱,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6年2月18日,重庆轻轨3号线一名乘客携带蓄电池爆炸,导致列车在牛角沱站清客检查,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7年6月23日,7时28分,西安地铁一号线玉祥门站一名乘客在携带便携式折叠电动自行车从D口进站的过程中,自行车蓄电池自燃冒烟,导致D口及站厅东部多个烟感报警器报火警,车站临时封锁玉祥门站D出入口,由于发现及时处置得当,未引起乘客恐慌。

  上述事件均为乘客携带具有蓄电池功能的器具在乘车过程中自燃爆炸给地铁运营安全和乘客的人身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国内多家地铁已对乘客携带充电宝、电池类的数量进行了规定, 2017年6月17日《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开始实施,其中就新增规定,不得携带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锂电池搭乘地铁。这一标准和乘飞机禁止携带的充电宝容量标准是一致的。

  针对玉祥门站折叠自行车在进站通道楼梯处冒烟的事件,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高度重视,在对同行业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大容量蓄电池器具乘坐地铁的通知》,以乘客安全为首要重任,对携带电动车、平衡车等含有蓄电池的器具等进行卡控,地铁空间狭小,一旦发生冒烟等事件,将引起市民的恐慌,易造成群体性踩踏等事件,为避免乘客人身安全和运营安全受到影响。在此期间加强对违禁物品及危害地铁运营安全的情况的处置,发现乘客携带违禁品、电动自行车、电瓶等大容量蓄电池器具进入地铁车站时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执意携带上述物品进站乘车危害运营安全的加大惩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给予配合,对市民造成的不便也请谅解。

  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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