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接情报线索,有人在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处从事贩卖毒品活动。
经侦查,该局民警于2016年10月1日15时30分许,在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幸福逸家地下车库出口处将涉嫌贩卖毒品的被告人李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获一部三星S6手机及一盒编号为132866446197的顺丰快递物品,盒内装有330板力月西牌马来酸咪达唑仑片(每板十粒,每粒十五毫克),共计3300粒。
经审查,上述药品系被告人李某于2016年9月28日在网上以每板220元的价格购买,并以手机网银方式向交易对方转帐72600元。成交后,涉案药品被以物流方式从武汉运至西安。李某收到药品后,又以每板240元的价格售卖给他人(尚未交付)。
后经侦查机关对涉案药品委托毒品定性、定量检验。检验结果为,涉案物品总净重643.62克,总留检2.1454克,从中检出咪达唑仑成分,其咪达唑仑含量为6.87%。2016年10月17日,西安市公安局依法指定本案由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管辖。
近日,长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上一篇:西安书院门3家商铺销售假“一得阁”墨汁 教你一招辨真伪 下一篇:西安男子编造地震谣言被拘 原因竟是为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