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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批次食品不合格 富平产小米醋总酸不够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7-08-26 15:30:32
[摘要]省食药监局近期抽检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省食药监局近期抽检5类食品16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共抽检调味品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8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5批次、蜂产品8批次、水果制品2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如下:

富平县鼎香酿造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王粮牌 1.5L/瓶小米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 2.97g/100mL,标准值为≥ 3.50g/100mL。

靖边县永嘉商贸有限公司全家福购物广场中心店销售的标称靖边县沧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陈记坊牌 1.8L/瓶纯香菜籽油,苯并[a]芘检出值为16.5μg/Kg,标准值为≤10μg/Kg。

定边县万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定边县茂源香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陕香源牌 4L/瓶胡麻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40.3mg/K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据专家介绍,食醋中的总酸是品质指标,含量不达标对品风味有影响,可能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以配制成分冒充酿造成分,或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制曲发酵,甚至过量加水等。

苯并(α)芘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原料不当晾晒、烘干等都可导致。在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溶剂残留量是常见的一项强制性质量指标,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去除,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渭南、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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