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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 部分赔 全赔 卡被盗刷 哪种情况银行担责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7-10-01 07:52:17
[摘要]近年来,银行卡被盗刷事件频发,用户为挽回损失,起诉法院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法院判决的结果却各不相同。

案例4

8万元被异地盗刷 银行承担70%责任

2015年年初,北京的郭女士被盗刷了8万元。后经查询,该借记卡消费系在广东佛山完成,且刷卡交易签字并非郭女士书写。郭女士在与银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女士在银行办理借记卡,与银行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通过原告举证可知,涉案银行卡在盗刷期间,郭女士不在盗刷地点。银行作为发卡行应当保障储户交易安全,应对郭女士借记卡被伪造盗刷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在郭女士未举证证明银行对密码泄漏负有过错的情况下,由于交易密码系由郭女士设定和保管,故郭女士应自行承担密码泄漏的风险和损失。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违反程度根据公平原则,酌定银行承担70%的责任,郭女士承担30%的责任。

法官说法

储户要证明人、卡不在盗刷地点

近日,在记者采访中,法官表示,在目前已有的银行卡盗刷案例中,有的判储户承担全部责任;有的判银行承担全部责任;有的判银行和储户分别承担一定责任。举证责任分配不同是造成这一结果不同的主要原因。

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储户在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中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责任,应至少举证证明涉诉交易为伪卡非法交易、银行在涉诉交易中存在过错或未履行合同义务。在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储户方面的主要举证责任为:自己与银行存在储户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即盗刷银行卡为自己所有;银行卡系被盗刷,即“盗刷”交易不是自己所为,交易发生时自己卡未离身,不在事发地,密码也未告知他人。

用户如发现卡被盗刷后,应先挂失保证银行卡不再继续被盗刷,然后留下银行卡和持有人不在银行卡被盗刷地点的证据。最后报警并在发卡行所在地的派出所立案,取得立案凭证。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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