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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致初中学妹怀孕被判缓刑 女孩还未满14岁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7-11-16 18:22:07
[摘要]小进(化名)上中学是小丽的学长,那时的他们就已经彼此心生好感。

  小进(化名)上中学是小丽的学长,那时的他们就已经彼此心生好感。小进初中毕业后更加主动地追求小丽,两人很快确立了恋人的关系。2016年3月16日,当地有庙会,小进就骑着电动车到小丽的学校接她去逛庙会。看到天色已晚,小进就将小丽带回自己家中,当晚两人就偷尝了禁果。在后来交往的大半年时间中,两人多次在小进家中发生关系。2016年11月,小丽发现自己好像变胖了,到医院检查后才被告知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后来小丽在小进父母的陪伴下做了引产手术。

  案件移送至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小进明知小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本案中,小进和小丽都是未成年人,且两人为恋人关系,也系自愿发生性行为。小进认罪态度较好,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长安区检察院与该案的主审法官多次沟通,最终对小进判处了缓刑。接下来,小进的父母准备让小进继续读书,学一门手艺,开始新的生活。

  检察官提醒: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行为,不论是否取得幼女同意都构成强奸罪。对于青少年来说,一定要正确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对待懵懂的感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冲动行事,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华商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李红 李洁楠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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