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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检察院依法批捕非法拘禁记者案8名犯罪嫌疑人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8-01-13 07:56:23
[摘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1月12日,周至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周至县医院原院长李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1月12日,周至县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周至县医院原院长李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4日,陕西电视台记者王某甲到周至县医院采访“天价停尸费”时,与时任该医院院长的李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某指使庞某某、王某乙等人对王某甲进行殴打、侮辱,并限制王某甲自由近两小时。1月12日,周至县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庞某某、王某乙、姬某某、宋某某、张某某、李某、王某丙依法批准逮捕;认定犯罪嫌疑人辛某某、金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不批准逮捕。同时,周至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但无逮捕必要,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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