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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医院无责的司法鉴定书疑云重重 半岁儿失明谁之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1-14 07:39:41 编辑:王彬 作者:谢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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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的调查暗访,无论含含父亲李晓鹏,还是鉴定意见书上的第一鉴定人范某,甚至是已介入调查的咸阳市司法局,均对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合法性、真实性提出了疑问。

  疑点一

  范某怎么会有两个执业证?

  在陕西省司法厅网站的公开信息中,华商报记者在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的人员名单中找到了范某,该范某持有的资格证书号为610005039030,而在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担任司法鉴定人的范某,所持资格证书号为610312005008。两个执业证持有人均为范某,并且注册的身份证号也一致。“蓝图的证件照片,是我很早以前的照片,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有这个照片的。”范某说。

  据咸阳市司法局调查,这两个编号不同、就职单位不同的执业证持证人范某为同一人。范某称,她对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编号为610005039030的执业证不知情,怀疑系对方伪造。可在陕西省司法厅网站上,该编号执业证是可查到的,持证人也确系范某。

  对此,咸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称,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司法鉴定人只能拥有一个执业证,并且只能在一家司法鉴定中心执业。

  在2005年司法部颁发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司法鉴定人是要面临相应处罚的。

  疑点二

  范某的名字是谁签的?

  在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尾页,鉴定人处确实签有“范×”二字。

  华商报记者陪同李晓鹏向范某了解情况时,范某坚称这个签字绝不是她写的。此外,在李晓鹏向记者提供的一段38分钟录音材料中,范某多次表示自己对这份鉴定意见书不知情,并且不认可意见书上的签名是本人所为。

  李晓鹏第一次见范某及范某工作单位负责人时的录音显示,范某不仅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签名真实性表示怀疑,她的工作单位负责人还拿出了写有范某签字的其他文件,让李晓鹏辨认字体。李晓鹏说:“医院提供给我的范某签字确实和鉴定意见书上的签字有别,两个字体明显不是一个人写的。”

  咸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建议,李晓鹏可对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范某的签字笔迹进行鉴定。“如果不是范某签的字,那又是谁签的?必要的时候我肯定会对笔迹进行鉴定。”李晓鹏说。

  疑点三

  第一鉴定人没见过孩子如何形成鉴定意见书?

  华商报记者采访中,李晓鹏和范某均表示在莲湖区法院判决书形成前均未互相见过。“我都没见过你孩子和你,怎么给你做的鉴定?”范某多次强调,含含做的是活体鉴定,鉴定人是要见本人的。而作为第一鉴定人,范某在未见过含含的情况下形成了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其真实性有待考证。

  咸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也对鉴定意见书提出了疑惑:“第一鉴定人没见过被鉴定对象,怎么可能签字,怎么可能形成这份鉴定意见书?”

  目前,该医疗纠纷案件已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而这份充满疑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也被投诉至陕西省司法厅。

  华商报记者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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