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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召开春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
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华商报讯(记者 毛蜜娜)2月8日,西安市物价局召开“西安市春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全市商贸、旅游、医药等100多家企业代表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标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物价局即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春节前,将不间断开展市场巡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