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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拦截独自回家的男童 花言巧语骗入小树林猥亵

社会新闻 现代快报 2018-04-14 16:47:52
[摘要]以改造服装为由,男子宋某拦截独处放学回家的男童,并伺机猥亵。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宋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刑二年九个月。

现代快报讯 以改造服装为由,男子宋某拦截独处放学回家的男童,并伺机猥亵。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宋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刑二年九个月。

宋某系南通市通州区人。法庭经审理查明,2017年11 月 24 日 18 时许,宋某来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学林路,拦下放学独自行走的一未成年男学生,以需改造服装为由,让其拉开上衣对其拍照,随后又以查看面料为由,欲骗其到河边草丛后对其实施猥亵,因该未成年学生感觉不对劲,便予以了拒绝。

随后,宋某欲再次拦住该未成年学生的去路,后因其再次拒绝,且周边有行人路过,宋某怕被发现而未继续进行。随后,宋某来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古沙路,拦下放学独自回家的又一未成年男学生,以上述理由对其拍照后,将其拉入南侧树林中,骗其脱下裤子,对其实施猥亵,后因听到其母亲来寻找被害人而停止猥亵。

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宋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从重处罚。宋某已经着手实行第一起猥亵儿童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宋某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据审理该案的法官介绍,同性之间猥亵犯罪并不多见,该案是该院受理的第二起男性猥亵男童案例。由于社会、学校、家庭对男童防范性侵的宣传教育不多,使男童在防范性侵方面缺乏警惕性。但男童被性侵的社会危害同样不容忽视,亟需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本案对宋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对打击性侵男童犯罪起到较好的震慑作用。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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