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20时30分,鸣犊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根据前期掌握情况将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宁抓获。经查:李某宁(男,46岁,鸣犊街道塔山村人)未经燃气部门许可,非法经营液化气罐买卖,将大量液化气罐储存在其兄李某成家,对周边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随后,鸣犊派出所民警联合分局治安大队对李某成家进行查处,现场查获50公斤液化气罐8个,15公斤液化气罐60个。经询问,李某宁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4月16日,李某宁被长安分局行政拘留,查获的液化气罐由长安区燃热办予以扣押。
华商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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